2009年4月6日星期一

艳照门案件今日在港开审 被告史可隽不认罪






被告史可隽(右)和母亲。(资料图片)


网易娱乐4月6日讯(图文/香港特别报道组)艺人陈冠希的艳照被人网上发布的案件,今天早上于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正式开审,预计审讯10天。今天没有证人出席,仅读出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的供词,被告史可隽对被控的3项罪名均否认。



23岁的被告史可隽是某电脑公司职员,早前已否认3项不诚实使用计算机罪名,今天早上在母亲的陪伴下出席法庭。今天的审判会上,没有传召任何证人,只是呈堂了被告电脑以及有艺人1300多张艳照的光碟等证物,并读出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供词。


在审判会上,控方表示,被告史可隽任职的电脑公司负责维修艺人陈冠希的电脑,职员将涉案的影像存放在另一电脑硬盘,史可隽将涉案相片,复制到光碟,并向其他人展示,被指控“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计算机”等三项罪名,但被告史可隽对此均不认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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