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6日星期一

传贾静雯见女要满足婆家四大条件 最终人财两空

北京时间4月6日上午消息,据台湾媒体报道,贾静雯4个月没见爱女梧桐妹,孙家开出“条件”,要她答应才能见女儿,让人好奇孙家的“条件”到底是什么?让贾静雯无法接受,且难以启齿,莫非有难言之隐?连日来演艺圈也议论纷纷,归纳大概可能有4点。


点击图片翻页


首先,贾静雯嫁到孙家后,孙家在上海买了两栋房子送她,一是她跟孙志浩居住的汤臣豪园,购入价约1680万元台币(约合人民币400万元),另又花1000万元台币(约合人民币200万元)在上海买了一处房子,让贾静雯患癌的妈妈住到上海就近照顾,尤其上海房价飙涨,房价已翻倍,因此“条件”有可能是要她将两栋房子都归还孙家,让她人财两失。

此外,一般人最容易猜想到的,就是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,“条件”最大可能应是贾静雯同意离婚,但要无条件让出女儿监护权;另一可能是她同意离婚,让出小孩的监护权,但能保有两栋房子,不能再要求其他赡养费。




而第4个可能“条件”,也是贾静雯长期跟孙家的争执点,孙家要求贾静雯从此退出演艺圈,在家相夫教子,不再出来抛头露面,不过,这点贾静雯不可能答应,因为她很孝顺,还得负担娘家在台北信义区2500万元台币(约合人民币500万)房子的房贷,若不出来赚钱,哪有钱可支付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

快速搜索

最新评论